四川大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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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贡举与经学变古
来源:古籍所 编辑:古籍所发布时间:2008年05月26日

[摘要]北宋贡举改革完成于北宋中晚期,主要围绕考试内容和人才培养方式两大方向进行。这场改革不仅有助于全面提高科举入仕官僚的整体素质,而且确立了儒学对科举的全面统治,推动了儒学的复兴。通过对科举考试内容和取士科目的改革,重新确立了儒家经典在科举考试中的核心地位,并引导经学从章句注疏之学向义理之学转变,促进了经学变古。

北宋的贡举改革,大体上经历两个阶段进行。第一个阶段主要是从制度层面改革考校程式,完善考场规则,杜绝场屋弊端,保证取士权牢牢控制在皇帝手中。这个阶段从太祖朝开始,到真宗朝止。但是,总的来说,宋初科举改革还停留在外部形武上,只是严格了考试规则,重在“防奸”,而对考试科目及内容,却因循守旧,几乎没有变化,也没有触及科举考试与人才培养的途径问题。第二阶段从仁宗朝开始直到徽宗朝止,重点在于改革考试内容和取士科目,纠正士人“所习非所用,所用非所习”的流弊。南宋时期,除熙宁间增置的新科明法于绍兴年间废止,进士科最终分成以经义、诗赋两科取士外,其他所有条制、禁令,基本上一仍旧贯(参见何忠礼《科举制度与宋代文化》,载《历史研究》90、5)。宋代贡举改革完成于北宋中晚期。它主要围绕考试内容和人才培养方式两大方向进行。这场改革不仅有助于全面提高官僚队伍的整体素质,而且确立了儒学对科举的全面统治,推动了儒学的复兴。通过对科举考试内容和取士科目的改革,重新确立了儒家经典在科举考试中的核心地位,并引导经学从章句注疏之学向义理之学转变,从而促进了宋代经学变古。

(一) 经学在贡举考试中的边缘地位

宋初科目,沿袭唐、五代之制,设进士、《九经》、《五经》、《开元礼》、《三史》、《三礼》、《三传》、学究、明法等科。其中以经学为考试范围的有《九经》、《五经》、《三礼》、《三传》、学究五科。至于考试内容,也与唐代大同小异:“凡进土,试诗、赋、论各一首,策五道,帖《论语》十帖,对《春秋》或《礼记》墨义十条。凡《九经》,帖书一百二十帖,对墨义六十条。凡《五经》,帖书八十帖,对墨义五十条。凡《三礼》,对墨义九十条。凡《三传》,一百—十条。凡《开元礼》,凡《三史》,各对三百条。凡学究,《毛诗》对墨义五十条,《论语》十条,《尔雅》、《孝经》共十条,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各二十五条。凡明法,对律令四十条,兼经并同《毛诗》之制。各间经引试,通六为合格,仍抽卷问律,本科则否。”(《宋史》卷155《选举一》)这就是所谓“以帖经墨义试诸科,以诗赋取进士”。

宋初进士科考试内容主要在于诗、赋、论、策,不以儒家经典为重。明经虽以儒家经典考试为主,但重点在于考察士人的记忆能力,谈不上对儒家经典的理解。“自唐以来,所谓明经,不过帖书、墨义,观其记诵而已,故贱其科,而不通者其罚特重。”(《宋史》卷155《选举一》)王栐《燕翼诒谋录》卷五说:“国朝因唐制取士,只用词赋。其解释诸经者,名曰明经,不得与进士齿。”帖经与墨义都重在记诵。帖经与现在的填空题类似,重在考察考生的记诵能力。如果帖题一般,考生均能回答,考官就难以评出优劣。于是考官就想方设法提高帖题的难度,形成了帖经考试中出偏题、怪题的倾向,造成社会上普遍学风不良,士人只默记帖括只言片语,而对本经大义荒疏,甚至茫然元知,因而受到有识之士的普遍反对。墨义是一种简单的对经义的问答,重在考试考生对经书本文及注疏熟悉程度。但由于回答正确与否的决定权完全操在考官一人之手,难以做到公平、客观,故流弊丛生。

郑樵曾经看到过一份吕夷简的乡举试卷,可以考见墨义这种考试方法的基本面貌:“愚尝见东阳丽泽吕氏家塾,有刊本吕许公夷简应本州乡举试卷,因知墨义之式,盖十余条。有云‘作者七人矣’,请以七人之名对。则云‘七人某某也,谨对’。有云‘见行礼于其君者,如孝子之养父母也’,请以下文对。则对云,‘下文曰,见无礼于其君者,如鹰鸿之逐鸟雀也,谨对。’有云‘请以注疏对’者,则对云,‘注疏曰,云云谨对。’有不能记忆者,则只云‘对未审’。盖既禁其挟书,则思索不获者,不容臆说故也。其上则具考官批准,如所对善则批一‘通’字,所对误及未审者,则批—‘不’字。大概如儿童挑诵之状。故自唐以来贱其科。所以不通者殿举之罚特重。而一举不第者,不可再应。盖以其区区记问,犹不能通悉,则无所取材故也。”(《文献通考》卷30《选举三》)

从这份试卷可以看出,墨义也完全是考察考生对经典的熟悉程度,而不关涉对经典大义的理解与发挥。宋初朝廷也不鼓励甚至反对对儒经提出个人见解,相反,对“守训诂而不凿”(王应麟语)的学风却有意无意间加以奖励。雍熙二年(985)正月己巳太宗下诏:“私以经义相教者,斥出科场。”这一科有王从善者,“年始逾冠,自言通诵五经文注,上历举本经试之,其诵如流,特赐九经及第,面赐绿袍、银带,钱二万。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26)景德初,李迪与贾边都“有声场屋”。景德二年(1005)试举人,及礼部奏名,而两人皆不与。考官取其文观之,迪赋落韵,边论“当仁不让于师”,以“师”为“众”,与注疏异。特奏令就御试,“参知政事王旦议:落韵者失于不详审耳,舍注疏而立异,不可辄许,恐士子从今放荡,无所准的。’遂取迪而黜边。当时朝论,大率如此”(《文献通考》卷30《选举考三》)。由此可见当时经学考试是不允许与注疏立异的。总的来说,宋初承袭了唐代科举之弊,儒家经典考试在贡举制度中居于次要地位;经学考试方法僵化,脱离了儒家倡导的经世致用传统;考试内容、答题范围有严格的限定,儒生不能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,这不利于儒学的发展,造成经学研究的低落。

其实,这种重诗赋、守注疏的科举考试内容,从唐代开始,就受到有识之士的激烈批判。玄宗开元中,国子祭酒杨玚上奏批评“主司帖试明经,不求大指,专取难知,问以孤经绝句或年月日”,请求“自今并帖平文”。肃宗时礼部侍郎杨绾批评进士加杂文、明经加帖经:“从此积弊寖而成俗,幼能就学,皆诵当代之文;长而博文,不越诸家之集。递相党与,未尝开卷。三史则皆同挂壁,况复征以孔门之道,责其君子之儒哉!”(《旧唐书》卷119《杨绾传》))宋太宗时梁颢献疏,批评当时贡举“所取不出于诗赋策论,简于心者援而陟之,咈于心者推而黜之”(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164)。真宗时王禹偁认为应以德行为先,而不当以言语文学取士(《小畜集*外集》卷九)。咸平元年,右司谏孙何上奏认为:“王化基乎儒学,而治本根于文章”,而所谓“儒学”,所谓“文章”,并非进士、明经等科举之学,“所谓学,非解诂句读之学也,必可以财成制度、弼厥治、助厥化者焉。所谓文,非声病偶对之文也,必可以寅亮经纶,寿吾民、致吾君者焉。”因此无论是儒学还是文章,都应以经世致用作为鹄的(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164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