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汉代象数学家历来被认为是只参天象不释人事,本文以孟京学派和《易纬》为例,通过对其象数学的深层分析,认为孟京讲卦气、讲气象的目的正是为了察人事、定人伦以明王道;《易纬》更显示了教化人民的道德意识和治国安邦的政治理念。前者以经学形式、后者以神学形式表达了各自强烈的人文情怀。
关键词:汉代;象数学家;天道观;人道观
历代学者一般都认为:《易传》之后的象数派儒家与义理派儒家,在天道与人道的关注重心上是不同的,象数派重天道,义理派重人道。如唐代李鼎祚在《周易集解·序》中说:
自卜商入室,亲授微言;传注百家,绵历千古,虽竟有穿凿,犹未测渊深。唯王(弼)、郑(玄)相沿,颇行于代。郑则多参天象,王乃全释人事。且《易》之为道,岂偏滞于天人者哉!致使后学之徒,纷然淆乱,各修局见,莫辨源流。天象远而难寻,人事近而易习。则折杨黄华,嗑然而笑。物以类聚,其在兹乎!
认为王弼的义理之学“诠释人事”,郑玄的象数之学“多参天象”,这是就两派的学术特点而言。在对两派的评价上,认为“人事近而易习”,“天象远而难寻”,带有褒象数而贬义理的感情色彩。但尽管如此,仍强调“易之为道,岂偏滞于天人者哉”,天道与人道不可偏滞,自然主义和人文主义应该互补、并重。
现代有学者指出,象数派的易学过分强调自然之理而忽视人文之理,蔽于天而不知人,长于天学而短于人学;义理派的易学过分强调人文之理而忽视自然之理,蔽于人而不知天,长于人学而短于天学。(余敦康,象数易学发展史序,齐鲁书社1998)
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的,如果就汉宋象数学派各自的学说特征及学术目的看,汉代象数学派虽然偏重天文之学,“多参天象”,但目的却在于以天道论人道,以阴阳灾异论人事吉凶,以卦占定人伦、明天道,宣扬五常伦理,表现了强烈的人文关怀和政治理想。宋代象数学派则更是参合天人,避免天学与人学相割裂的弊端,或由太极以立人极,或由物理、自然之理而论心学、性命之学,从而建构了一个宇宙与人文同构同序的理论图式,表达了鲜明的人文价值理想。因此我们有必要从人道观角度对象数学派进行深入研究,以给象数派儒家一个全面而公正的评价。
一、借卦占以定人伦明王道
以孟喜、京房为代表的汉代象数学派倡卦气说,大讲节气、物候、天文、历法,看起来是只讲天道不讲人道,实际上讲天道正是为了讲人道。
从唐一行《卦议》记载的孟喜易学材料看,只讲卦爻配四时节气,没有讲人事伦常。不过,孟喜在易学上是一个“改师法”(皮锡瑞《经学通论·易经》)的里程碑式的人物,既对汉初儒家义理易学有所扬弃,又对战国取象占筮法作了修正。将当时的自然科学知识(天文、历法、物候等)融入易学,减少了易学的神学色彩,增强了人文理性。虽也讲灾异,但因为吸收了当时的科学知识,已大大不同于占筮取象的随机性、任意性。虽没有讲人事伦常,但从其卦气解《易》目的看,却是为了讲人事的吉凶祸福以及怎样避凶趋吉。
到了京房,则直接提出《易》的目的就是“考天时,察人事”,“定人伦,明王道”,将《易》不仅看成占筮之学,更看成是一种天人之学,为了建立一种大一统的封建中央集权新秩序,需要神道设教,借此以匡其主。《京氏易传》卷下说:
故易所以断天下之理,定之以人伦而明王道。八卦建五气,立五常,法象乾坤,顺于阴阳,以正君臣父子之义……六爻上下、天地阴阳、运转有无之象,配乎人事。八卦仰观俯察在乎人,隐显灾祥在乎天,考天时察人事在卦。
京房易学突破了其师焦延寿以及师祖孟喜的筮法体系,不仅最大限度地吸收干支、五行、历法、物候、天文、星象等当时已有的自然科学知识,而且创立了一套完整的由天时而考察人事的筮法体系,即融合纳甲子、世应游归的八宫卦体系。在这套体系中,表示社会关系的六亲——父、子、兄、弟、夫、妇,被归纳为五种关系,即生我、我生、克我、我克、比肩(不生不克),具体地说就是生我者父母,京房又称为“天地”;我生者子孙,京房又称为“福德”;克我者官鬼,京房又称为“鬼”;我克者妻财,京房又称为“财”;比肩者, 京房又称为“同气”。受《淮南子·天文训》“子生母为义,母生子为保(宝),子母相传为专,母胜子曰制,于胜母曰困”的母子生克思想的影响,京房对六亲与六爻的关系作了说明:
八卦鬼为系爻,财为制爻,天地为义爻,福德这宝爻,同气为专爻。(《京氏易传》卷下)对“六亲”的属性作了规定。所谓“系”,即《淮南子》所说的“困”,是束缚的意思;“制”是制约的意思。“系”为被动,“制”为主动。“义”与“宝”皆说明相生,京氏以父母(天地)为“义”,《淮南子》以“子生母”为“义”;京氏以子孙(福德)为“宝”,《淮南子》以“母生子”为“保”(即“宝”)。
在京房看来,卦是本位,是“我”;爻是关系位。爻与卦的关系,无外乎“生我”、“我生”、“克我”、“我克”、“比肩”(同我)五种。这五种关系,实际上是五行相生相克思想的体现。京氏将卦和爻都作了五行的规定,这样“六亲”关系就自然形成了。以乾卦为例,乾卦为本位的“我”,在五行属金,六个爻则视与它的关系而定,如第一爻为子,属水,子水与乾卦“我”金的关系是:我(金)生者子孙(水),故为子孙,其余五爻以此类推:
干金(我)
戌土——父母(天地—义爻)
申金——兄弟(同气一专爻)
午火——官鬼(鬼—系爻)
辰土——父母(天地—义爻)
寅木——妻财(财—制爻)
子水——子孙(福德—宝爻)
《易》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通过五行被一一配上六亲,由此建构了一个家庭、宗法、社会的关系网。这个关系网的确立是为了筮占的需要,它冲破了《周易》卦爻辞所既定的吉凶规则,抛弃了文字的束缚,用自己发明的方法另外创造了一套吉凶规则。虽然这套规则有人为主观因素和程式化、僵化的缺陷,但它强调事物之间的关系、并依托于严密的逻辑推理,在思维方法上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。尤其是关注人事吉凶,蕴含趋吉避凶的思想,是有积极意义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