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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代巴蜀诗经学浅谈—尤以三苏、魏了翁为重
来源:古籍所 编辑:古籍所发布时间:2008年02月16日

一、前言

宋代蜀学称盛一时,文人蔚起,著作繁富,其中尤以文学、史学成就为重。宋高宗以为“蜀人多能文”[①],王应麟亦有“西蜀史学”[②]之称,以致近人梁启超有“四川夙产文士,学者希焉”[③]的观念,刘咸炘也以为巴蜀学术“大在文史”[④]。如此,学术界对宋代蜀学的研究便多集中于文学和史学领域,对于诸如经学、哲学思想的研究明显地少了许多。而就巴蜀经学而言,因其易学自成体系,独具一格,素有“易学在蜀”之誉,故学者又多偏重于《易》学研究,对于其他经学如《诗经》学等的研究,则又薄弱些[⑤]。然宋代巴蜀《诗经》学的著述并非少数,据笔者初步统计,约有30余部,现存即有苏辙《诗集传》20卷(或作19卷),李石《诗如例》3卷(或作1卷)、《诗补遗》1卷,魏了翁《毛诗要义》20卷,杨甲《毛诗正变指南图》1卷,而其他散见于宋代蜀人文集中的单篇论说之文亦有15篇之多[⑥]。如此丰富多样的《诗经》学著述,吾人实应加以重视。另一方面,宋代巴蜀《诗经》学作为《诗经》宋学的重要组成部分,亦随着《诗经》宋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。如宋代学者基于疑古惑经的社会思潮,相对于汉代《诗经》学者注重《诗经》词语的训诂,他们则更注重对《诗经》义理的阐发,将《诗经》宋学的怀疑和创新精神始终贯穿于始终,故此时的《诗》学研究不仅能扬弃先前《诗》学研究之腐气,而且更是开启后世《诗》学研究之新风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说:“按先儒学问,大抵淳实谨严,不敢放言高论。宋人学不逮古,而欲以识胜之,遂各以新意说《诗》。”[⑦]皮锡瑞也说宋代乃“经学变古时代”[⑧]。巴蜀《诗经》学者亦是如此,并能倡导先风,如苏辙《诗集传》率先主张废《序》言《诗》,并注重其文学阐释,体现了文学家的疑经解经特色。而魏了翁《毛诗要义》则体现了理学家“诗以吟咏情性为主”的《诗》学主张。这就分别代表了宋代《诗经》学不同流派的解《诗》特色,亦体现了宋代《诗经》学文学化与理学化的特点。因此,本文尝试以现存三苏、魏了翁的《诗》学著述为对象,对宋代巴蜀《诗经》学的概貌作一略述,以期有助于全面了解宋代《诗经》学的发展。

二、三苏父子的《诗经》学

苏洵、苏轼、苏辙,眉州眉山(今四川眉山)人,一门三父子,乃北宋文学巨擘,苏氏蜀学创始人,其《诗经》学亦成就一代学风,影响甚巨。苏辙《诗集传》是宋代《诗经》学史上第一部废《序》言《诗》的全解,也是现存众《诗经》注解中时代仅次于《毛传》、《郑笺》和孔氏《正义》的重要著作。他去取《诗序》,斟酌注疏,商榷旧解,创立新说,对汉学传统的崩溃,宋学风尚的建立,实有力焉。此外,三苏父子文集中各有《诗论》一篇,苏辙又别有《诗说》一篇,倡导人情,怀疑《诗序》,树一时新风。

三苏父子《诗经》学最突出的成就是对《诗序》的怀疑和批驳并力求废《序》言《诗》,这以苏辙为代表。苏辙对于《诗序》的辨析及其作者的考证,是与其对《诗序》结构的不同划分相联系的。他并非像先前学者将《诗序》视作一个整体,或仅分《大序》、《小序》两部分来论其作者,而是有他不同的看法。苏辙未将所谓的《大序》视为考证的重点,而是辨析和探讨了各篇诗前的所谓《小序》。他将《小序》分为首句和余句两部分,并对其进行分别论证,认为首句并非子夏作,而是“孔氏之旧”,余句则为“毛氏之学而卫宏之所集录”。这种重视各诗篇《诗序》中的第一句以区别于其它部分的作法肇始于唐代的成伯玙。成伯玙在《毛诗指说》中曾说:“《小序》,子夏惟裁初句耳,……其下皆是大毛公自以诗中之意系其辞也。”[⑨]可见苏辙对于《小序》的处理法有借鉴成伯玙之处,但在具体的论说上,苏辙却有所创新。其云:

孔子之叙《书》也,举其所为作《书》之故;其赞《易》也,发其可以推《易》之端,未尝详言之也。非不能详,以为详之则隘,是以常举其略,以待学者自推之,故其言曰:“仁者见之谓之仁,智者见之谓之智。”夫唯不详,故学者有以推而自得之。今《毛诗》之叙何其详之甚也!世传以为出于子夏,予窃疑之。子夏尝言《诗》于仲尼,仲尼称之,故后世之为《诗》者附之。要之,岂必子夏为之?其亦出于孔子或弟子之知《诗》者欤?然其诚出于孔氏也,则不若是详矣。孔子删《诗》而取三百五篇,今其亡者六焉。(按:六篇亡诗在305篇之外,此处语意有误。)《诗》之叙未尝详也。《诗》之亡者,经师不得见矣,虽欲详之而无由,其存者将以解之,故从而附益之以自信其说。是以其言时有反覆烦重,类非一人之词者,凡此皆毛氏之学而卫宏之所集录也。东汉《儒林传》曰:“卫宏从谢曼卿受学,作《毛诗叙》,善得《风》、《雅》之旨,至今传于世。”隋《经籍志》曰:“先儒相承,谓《毛诗叙》子夏所创,毛公及卫敬仲又加润益。”古说本如此,故予存其一言而已,曰:是《诗》言是事也。而尽去其余,独采其可者见于今传,其尤不可者皆明着其失。以为此孔氏之旧也。[⑩]

苏辙这段辨析《诗序》及《诗序》作者的文章,表明了他所持论的理由有三。其一,后世传《诗》者附会《论语·八佾》篇的记载,误认为子夏作《毛诗序》,因此《毛诗序》的作者不必然是子夏。其二,汉时已亡佚的六篇诗,《小序》只存首句,是因毛公未见其诗,故不能续作首句以下的《诗序》,其他则因汉儒的附会而完整。其三,据《后汉书·儒林传》、《隋书·经籍志》的记载,可证《毛诗序》为毛氏之学而卫宏之所集录。

苏辙在其《诗说》一文中也提出了如下论断:

《诗序》非诗人所作,亦非一人作之。盖自国史明变,太师达雅,其所作之意,必相授于作诗之时,况圣人删定之后,凡在孔门居七十子之列,类能言之。而邹鲁之士,缙绅先生多能明之。汉兴,得遗文于战国之余,诸儒相与传授讲说,而作为之《序》,其义必有所授之也。于是训诂传注起焉,相与祖述而为之说,使后之学者释经之旨而不得,即以《序》为证。殊不知《序》之作亦未得诗之旨,此不可不辨。[11]